
有志投身民航業,並在航空交通服務相關電子系統的營運和維護方面發展之人士,具有電子或電信工程的基礎知識為佳。
| ATCS1926 | |
| 視乎要求而定 (7 天) | 英語 / 普通話 / 廣東話,附英語訓練教材 |
| HKD16,500 | 香港國際航空學院 |
| 香港國際航空學院 |
7天
本課程為期七天,遵循國際民航組織 (ICAO) 10057 號文件、9868號文件及歐盟航空安全局規章2017/373號附件十三,旨在為學員提供國際民航組織、航空法規、通訊、導航、監察/航空交通管理 (CNS/ATM) 電子系統以及航空交通安全電子人員 (ATSEP) 角色的基礎知識,並為ATSEP 提供廣泛的民航基礎知識和技能,以便進一步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及歐盟航空安全局的標準進行資格培訓和考取牌照培訓。本課程結合跨領域(包括人為因素、安全管理)及個別領域(如通訊、導航、監察及數據處理和自動化系統)知識。學員順利完成課程並通過相關評估考核後,將獲得相關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