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得認證的 X 光安檢員(包括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的所屬員工,或其外判安檢服務承辦商的員工須每12 個月 接受複修培訓;以及或被界定為不再適合執行安檢職務,包括缺席執勤 90 天或以上的 X 光安檢員)
AVSC1402-PART1 | |
待定 | 廣東話 |
HKD 466 | 香港國際航空學院及HKIAA-AVSECO JV |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
X 光安檢人員在接受複修培訓及進行重新認證前,必須先接受定期評核。X 光安檢人員的表現須經由認證機構 (CB) 的合資格航空保安督導人員進行評核,此程序須於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RACSF) 中進行。學員通過此評核後,須完成兩天複修培訓,並通過筆試、貨物安檢及 X 光安檢的重新認證測試,方可保留執行 X 光安檢職務的資格。
詳情可參考《申請註冊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第II部分第9.3 (d) 節。
學員通過此評核後,須完成兩天複修培訓,並通過筆試、貨物安檢及X光安檢的重新認證測試,方可保留執行X光安檢職務的資格。
所有申請必須由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RACSF)遞交。如需報讀課程,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請下載及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申請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所需證明文件,電郵至 AcademyEnquiry@hkiaaAcademy.com 。
重要通知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RACSF) 須確所有申請人遞交之申請表格已包括下列所需證明文件:
(i) 前次初次或複修X光安檢培訓證書
證明文件必須與申請表格一併提交,否則其申請有機會遭拒絕。